哈尔滨阿城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FSG-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农发银财(2016)1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阿城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238号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 1721.99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2.5计划工期:2016年 6月 7日至2016年 9月30日,共 11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新)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开标当天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与金融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合作的、合同额大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原件,且体现上述要求内容。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时,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4.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业类别:适合本项目的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联 系 人:于子涵
电 话:0451-846957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0451-87385161
传 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