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户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FSG-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户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鸡东镇内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7月5日
2.3招标范围:土建、管道及附件安装等(包括地面恢复)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项目规模: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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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广场C楼 |
52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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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广场B楼 |
447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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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小区6号楼 |
77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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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西区6号楼 |
454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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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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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 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东县
联 系 人:苏石
电 话:1384607159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 邱实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
2016年 4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