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项目明水县明水镇、双兴乡农村道路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33  日期2016-04-07

以工代赈项目明水县明水镇、双兴乡农村道路工程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2016-GFSG-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以工代赈项目明水县明水镇、双兴乡农村道路工程已由黑发改投资【2015】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水县以工代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以工代赈项目明水县明水镇、双兴乡农村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明水县明水镇、双兴乡农村;

2.3项目概况:新建农村道路9.3公里,总投资492万元,其中:国家410万元,地方配套82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

2.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7日至20164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其他小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项目相关专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由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5.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主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水县以工代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