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移动哈尔滨分公司肇东生产调度用房工程10KV正式变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15  日期2016-08-11

招标公告(变更)

2016年中国移动哈尔滨分公司肇东生产调度用房工程10KV正式变电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码:hlj-zsyd-2016-hrb-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中国移动哈尔滨分公司肇东生产调度用房工程10KV正式变电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15KVA箱变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中国移动哈尔滨分公司肇东生产调度用房工程10KV正式变电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肇东市外环北路北部新城规划区内,具体地址为在建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方元牧场院内                  

2.3项目投资额:57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同时还应具备电监会或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年05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近三年内有重大事故、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潜在投标人提供被授权人在该公司12个月以上(2015年度至今)的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缴纳明细且必须由当地社保局盖章(法人代表前来投标,需持身份证原件,不需要提供缴纳明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近两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3.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拟派授权人在该公司12个月以上(2015年度至今)的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缴纳明细且必须由当地社保局盖章(法人代表前来投标,需持身份证原件,不需要提供缴纳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9)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年05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