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FSG-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嫩江县嫩兴路108号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3合同估算价:约48.74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1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显示屏辅助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能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在黑龙江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备品备件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3日至2016年0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556712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cn)。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嫩江县嫩兴路108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 编:150070
联 系 人:高宇磊
电 话:0451-55671212
2016 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