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滨广场项目监理

来源:本站  浏览量:1692  日期2016-08-2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0100G160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滨广场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哈发改审批[2016]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滨广场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香坊区公滨路、红旗大街、香茗二道街合围区域 

2.3项目规模:6254.3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15日,共27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高级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它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8)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或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jsgc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 三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确定中标人后,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9号

联系人:张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