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边防总队机关及驻哈部队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36  日期2016-08-2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0100G16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边防总队机关及驻哈部队住房建设,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后勤部以武边后营[2014]2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项目资金来源为:按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寓住房项目管理渠道分别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边防总队机关及驻哈部队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区哈双北路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85000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地下停车场面积12000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38254万元

2.5勘察周期: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登记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jsgcztb.com>)、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 系 人:曾祥君                        

电    话:0451-821568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