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身份证阅读器、金柜等金融机具采购项目(第四包)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身份证阅读器、金柜等金融机具采购项目(第四包)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身份证阅读器、金柜等金融机具采购项目(第四包)
二、项目编号:2016-GFCG-117
三、采购内容:
包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 |
说明 |
4 |
金柜 |
大金柜约50台 小金柜约120台 |
大金柜1800元/台 小金柜800元/台 |
以采购订单的实际数量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订单采购 |
四、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交货时限:订单下达之日起20日历天
供货范围:黑龙江省内各地市、县分支行,送货上门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范围;
B、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D、所投产品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以是相近型号);
E、所投产品须具备质量检测报告(可以是相近型号);
F、产品针对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质量检测报告,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办理报名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四道街55号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0451-87385161
传 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