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15年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
明水县2015年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6-GFSG-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明水县2015年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已由绥发改【2015】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水县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明水县2015年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明水县双兴镇双全村;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第一、三、四、五标段为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第二标段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天内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抗旱机电井、井房工程;
第二标段:水泵、发电机组、喷灌机设备、管路等;
第三标段:渠系建筑物、机耕路;
第四标段:农道桥、渠系建筑物、机耕路及谷坊工程;
第五标段:农道桥、渠系建筑物、机耕路及谷坊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第一、三、四、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三个以上类似业绩合同(近三年是指2013-至今,要求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应附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泵、发电机组、喷灌机设备、管路等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四年以上生产制造企业),所有设备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检验报告。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三个以上类似业绩合同(近三年是指2013-至今,要求合同金额250万元以上,应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公式打印页);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第二标段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家授权书、类似业绩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检验报告,第一、三、四、五标段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其他小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项目相关专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由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5.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水县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