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轴承厂南直路分厂改造地块公园绿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94  日期2016-10-09

招标公告

哈尔滨轴承厂南直路分厂改造地块公园绿地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SG0100G16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轴承厂南直路分厂改造地块公园绿地项目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发改审批[20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为土地出让收益,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轴承厂南直路分厂改造地块公园绿地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东至南直路、西至泰山小区、南至远大中央公园小区、北至富达蓝山小区

2.3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303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68.89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13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结论为准

2.5计划工期:2016111日至20171031日,共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绿化、景观、小品、建筑工程

              二标段:给水、电气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如投标企业所在省份未设置园林专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20137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体现上述类似项目的要求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即拟派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9日至201610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须提供);

(12)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标段须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二标段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3)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标段:工长或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或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安全员岗位证书;二标段:工长或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或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国发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jsgc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企业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招投标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7.3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一标段:项目经理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专业或与本项目适应的相关专业;二标段:项目经理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专业或与本项目适应的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63

联 系 人:玄利凯

    话:0451-8488049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

联 系 人:刘婷婷

    话:0451-55671212

    真:0451-84211281

    编:150070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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