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 土建工程建筑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25  日期2016-11-16

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

土建工程建筑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15G160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阶段工程建筑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建筑幕墙施工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哈南第八大道、哈南十九路、哈南第十六大道、哈南十七路围合区域。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399.62平方米,幕墙面积为18557平方米。

2.4    合同估算价:2064.23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A01A02A04201741日 至2017715日,共105日历天;A03201741日 至2017515日,共45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幕墙主要材料加工工厂。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技术负责人)1人(岗位证以施工员证或技术负责人证为准)、施工员(工长)1人(岗位证以施工员证或工长证为准)、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造价人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并需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个(近五年是指201111日-申请截止时间,类似工程是指幕墙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并且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玻璃石材组合幕墙项目,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业绩,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投标人本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近五年是指201111日-申请截止时间,类似工程是指幕墙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并且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玻璃石材组合幕墙项目,(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条款不得与3.4条款所提供业绩重复)

3.6    具有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项目所在地建设安全监察站出具)。

3.7    授权委托代理人要求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报名、投标开标环节亲自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并全程参与,任何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0  本次招标要求外省投标企业,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1  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本项目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2013、20142015年度投标人在企业注册地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  投标申请人下属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如果存在投标被否决的情况,且该下属单位不是独立法人单位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承担,投标将被否决。

3.1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6  要求企业获得三体系认证。

3.17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16日至201611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登记。报名结束后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技术规范书和图纸,逾期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开标环节到场,任何理由不到场视为投标无效)

(2)   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  

(3)        营业执照副本及本年度公示报告打印页;

(4)        资质证书副本;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       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项目所在地建设安全监察站出具的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9)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一年在本企业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 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11)拟派项目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近一年在本企业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 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1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在本企业一个工程业绩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

(13)投标人在本企业近五年两个工程业绩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

(14)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或者需要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网站的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的视为报名无效。

(15)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时要提供企业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同时还须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的截图,否则不接受报名;

4.3    投标人报名前须在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报名(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人在投标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未进行监管系统报名的,报名无效(提供报名成功截图)。

4.4要求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各种证明文件的有效查询方式,对于不能提供查询方式或根本无法查询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不予采用。

4.5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将投标人的行为上报相关监督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kfq.gov.cn/index.ht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

8.     其他

8.1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必须与纸质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报名环节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    本项目中标人将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8.4    本次招标计划采用两阶段招标形式,第一阶段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图纸”,对幕墙施工图进行设计深化,编制“技术标准建议文件”。招标人将参考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准建议文件”,确定形成统一的深化幕墙施工图及技术标准后,进入二阶段招标工作。

8.5    “技术标准建议文件”于2016125日提交(纸制版五份、电子版一份)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采用其技术方案建议和深化图纸,并不给予奖励、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日 期: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