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激光打印机、复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激光打印机、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激光打印机、复印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GFCG-212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产品 |
数量(台) |
备注 |
1 |
A4激光打印机, 网络,双面 |
792 |
不接受一体机 |
A3激光打印机, 网络,双面 |
6 |
||
2 |
A4 复印机单面(带进纸器) |
594 |
|
A3复印机双面(带进纸器) |
152 |
注:采购数量为估算。
四、交货时限: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历天
质保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供货范围:黑龙江省内各地市、县分支行,送货上门。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范围;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投产品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5、每包产品针对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两个供应商为同一法人代表、两个供应商有同一股东或有关联交易的供应商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名)
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8、本项目不接受国内品牌。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10、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办理报名登记事宜。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四道街55号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