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翼厢式货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FCG-231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展翼厢式货车采购项目由上级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供货及服务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展翼厢式货车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13台展翼厢式货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4 招标范围:13台展翼厢式货车的采购等相关交钥匙项目。
2.5 供 货 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有冲突的按高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明确体现本次招标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投标人需具有车辆的国家车辆公告目录证明、车辆燃油公告目录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要求具备地区一级经销商资质。登记时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经销协议,本项目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以投标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投标登记。
4.2 投标人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商授权书或经销协议(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国家车辆公告目录证明、车辆燃油公告目录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视为投标登记无效,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1号
联 系 人:张晓鑫、徐强、柳利刚
电话: 13703657680、13796019155、137048113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朱治阳、寇丹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
日 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