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委托,对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齐齐哈尔市
2.4 标包划分:2个包
2.4招标范围:第一包:资产评估(为齐市农村信用社所辖的各机构提供贷款发放的抵(质)押物(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仓单等法律规定可以抵、质押的)、抵债资产、其他业务涉及项目的价值评估)
第二包:房地产评估(为齐市农村信用社所辖各机构提供贷款发放的抵押物、抵债资产、其他业务所涉及到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2.5服务期限:中标后3年
2.6拟入围服务单位:第一包:1家
第二包: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二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叁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2第一包:投标申请人在登记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名及以上专职从事资产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包括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第二包:投标申请人在登记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名及以上专职从事房地产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包括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6本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合伙企业则查询企业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第一包: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包: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已经“四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第一包:注册资产评估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381号
联系人:邱涛
电话:0452—21909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佟龙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