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10KV变电所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FSG-260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大学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5]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大学,项目资金来自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变电所增容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学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10KV变电所增容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大学校园内
2.3计划工期:2017年 4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投资估算:约250万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电力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在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备案材料(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1)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联系人:栾英杰
电话:0451-8660887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邱实
电话:0451-84215818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