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大修及技改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本站  浏览量:2197  日期2017-02-07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7-GFCG-001

1、本招标项目2017年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大修及技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2017年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大修及技改项目

2.2 招标内容:  第一包:SNCR脱硝、炉内喷钙脱硫

第二包:65MW热网加热器采购

第三包:锅炉浇注料检修

第四包:碎煤机采购

2.3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

第一包: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满足招标设备的制造及相关服务等方面资质和能力,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1.1-2016.12.31)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安装130t/h116MW以上循环硫化床锅炉SNCR脱硝设备、炉内喷钙脱硫设备的业绩三份,并成功运行(投标人应提供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3.4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二包: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D2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等级热网加热器在5个用户单位及以上的使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本次登记所提供的业绩投运后5年未发生泄漏的证明。

第三包: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型号为130t/h116MW以上型号的锅炉近3年(2014.1.1-2016.12.31)循环硫化床锅炉业绩三份(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第四包: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住房与城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碎煤机的制造,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行业要求的有关证书。

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4.1.1-2016.12.31)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相同或以上设备业绩三份并成功运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本次招标针对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

7、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72017213,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7.2登记时第一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8.2投标人在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供货劣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址:绥化市中直北路336

  人:于大海

    话:0455-29198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人:邱实、陈茂超

    话:0451-84215818    

  真:0451-84211281                  

日期: 2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