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地税局通勤车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31  日期2017-03-14

哈尔滨市平房区地税局通勤车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17- GFFW-039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地税局通勤车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地税局通勤车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2台20座以上柯斯达空调客车的通勤车辆服务

2.3服务周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对投标申请人的主要资格要求有:

(1)承运单位必备资质条件: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④、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类似业绩。

(2)车辆必备条件:车辆必备条件:①投入使用时间为2015年之后的空调客运车辆。②三证齐全(行驶证、驾驶证〈A1〉、营运证)等。③每座保险额度不低于20万的座位险。

(3)人员配备要求:每台车要有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驾驶员一名(驾驶员要求持有A1驾驶证,驾驶技术、职业道德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驾驶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4)调运高峰期要求:投标人必须准备充足的自用空调客车车辆(20座以上空调客车车辆不低于20辆),确保早晚高峰期招标人使用不受影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无违法、违纪、违规;

9、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10、本项目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进行现场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1.2投标申请人登记时请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座位险的保险单。

1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1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刘惠惠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

  话:0451-84215818

  真:0451-84211281

2017年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