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499  日期2016-03-11

宝山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2016-GFSG-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宝山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绥发改【2015】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宝山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宝山镇宝山村、联合村及战胜村,共3个村;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第五标段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210日历天内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第五标段:高速乘坐式插秧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五年以上生产制造企业),所有设备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检验报告。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一个以上类似业绩合同(应附证明材料);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11日至20163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第五标段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家授权书、类似业绩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检验报告,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由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5.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主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