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旋转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2016-GFCG-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现已建设完成,招标人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旋转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旋转门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包括办公楼南侧一樘两翼自动旋转门、北侧地弹门及内门斗、东西侧地弹门边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3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
2.4交货及安装时间:2016年6月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5交货及安装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与雪花西街交叉口江海证券办公楼1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生产厂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2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旋转门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6生产厂家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3.7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
3.8 生产厂家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欧洲CE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以上各项的认证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
3.9生产厂家进行生产加工的主要设备总价值应在1500万元以上。
3.10投标企业业绩:近2年签订过2例的200万以上国内的类似项目供货合同。在东北地区,已安全运转10年以上的项目(2个或以上)。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12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3 投标产品及原材料符合本行业执行标准。
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在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9)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1)欧洲CE认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3)近2年签订过2例的200万以上国内的类似项目供货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业绩还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4)在东北地区,已安全运转10年以上的项目(2个或以上)(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业绩还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5)生产厂家进行生产加工的主要设备总价值应在15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产地、单价、数量、合计总价);
(16)投标产品及原材料符合本行业执行标准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及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联 系 人:张凯铭
电 话:0451-822692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邮 编:150070
联 系 人:佟龙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