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防火卷帘门和保温卷帘门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42  日期2017-05-10

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防火卷帘门和保温卷帘门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CS0115G17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防火卷帘门和保温卷帘门采购”已由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防火卷帘门和保温卷帘门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供货地点:开发区哈南第八大道、哈南十九路、哈南第十六大道、哈南十七路围合区域;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防火卷帘门和保温卷帘门采购、运输、安装、验收及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供货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生产完毕,并按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供货,招标人不承担现场保管费用;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企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F认证证书、具有与本次投标产品相符的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2016年,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期间(自招标报名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拟投标货物(包括外购部分)的生产及国内大陆商用年限(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和销售合同的时间为准)须满足五年及以上、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投标产品必须由本厂生产,拒绝协作厂家,中标后及履约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料不实或为协作厂家,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

3.3本工程针对以上设备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如果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存在投标被否决的情况,而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又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责任应由其总公司承担,所属总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的项目投标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近一年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项目投标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投标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要求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各种证明文件的有效查询方式,对于不能提供查询方式或根本无法查询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不予采用;

3.10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或者需要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网站的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 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的视为报名无效;

3.11 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招标人所需产品参数要求(产品参数以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为准),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10日至20175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承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提供至少一个20130501日前的类似项目销售合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F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网站上的查询结果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材料不齐全投标登记将被拒绝,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市工人文化宫对面))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请于2017510日至20175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市工人文化宫对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http://www.kfq.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3项目中标人将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朱治阳

电话:0451-84215818

日 期: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