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排水工程项目包(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21  日期2017-05-15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2017]0925

本招标项目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排水工程项目包(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购买主体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排水工程项目包(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

1.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

1.3招标内容: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项目的投资、融资、征收征用、建设、管理维护等服务。

1.4资金性质:政府付费。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2.15亿元。政府累计付费上限额2.71亿元。

1.5建设期: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设期限20176月至201812月。长江路排水工程项目建设期限20176月至201712月。

1.6维护管理期:自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8年,具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施。

1.7建设质量标准:合格;管理维护质量标准:达标。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为两家,并明确一家为牵头人)。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成员中应明确一家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施工任务,且由该企业提供相应资质、业绩、施工管理机构人员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投标人应按黑财采[2015]1号文件的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同时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只有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和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4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壹亿元,且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2.5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拟派建造师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经查实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后,投标人再另行提交弃标或更换项目经理等证明材料的,后补材料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无效)。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12个月(20164月至20173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置:此项目包设2个项目班子,每个项目班子包括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造价师(或造价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其他人员具备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市政或相关专业(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2.7企业业绩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近五年(201211日至20175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两项(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以上)排水泵站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2.8建造师业绩:要求拟派建造师中至少1人近五年(201211日至20175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排水泵站工程业绩、且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合同及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2.9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0投(融)资能力: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

2.10.1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投标登记期间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低于工程建设投资30%的自有资金证明,或提供为期三个月的不低于工程建设投资30%的银行保函。

2.10.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资金证明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应保证资金证明开具之日起至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日,基本账户中资金额度始终不低于投标工程建设投资的30%(以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对公银行账户流水账单为准)。

2.10.3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应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投标人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履行中标责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工程建设投资的30%

2.11潜在投标人近两年(2015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且年度净资产收益均大于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2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组成联合体的各法人实体同样执行以上原则)。

2.1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投标登记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建造师(提供工程业绩的建造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建造师投标登记。资格审查及开标阶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提供工程业绩的建造师)须到场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建造师本人(提供工程业绩的建造师)于20170515日至201705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营业执照(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资质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提供);

(9)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11)拟派建造师(2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12)企业20152016两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3)业绩材料(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14)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报名登记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5)潜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1539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rbjjzx.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佟龙

电话:0451-55671212

传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箱:guofa818@163.com

网址:http://www.guofazhaobiao.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