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勘察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70  日期2017-05-25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0100G17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757号、【201758号、【201751号、【2017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政府统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东一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哈东五号雨水泵站以及配套管线、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雨水泵站、长江路排水工程勘察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道外区百菜沟阿什河入口处东侧,黄家崴子路南侧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阿城区伏尔加支路南侧约300米,黄家崴子路东侧;香坊区幸福镇,闽江路以南、阿什河以西;道外区,起点华南中路,终点华南四路

2.4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建设概况:哈东一号:项目用地面积6334.86平方米,其中雨水泵站占地面积4118.86平方米,出水管线维修道路占地面积2216平方米;哈东五号:项目用地面积6580平方米,其中雨水泵站占地面积2770平方米,出水管线维修道路占地面积3810平方米;香河路(香林街—长江路):建筑面积1058.95平方米;长江路:项目征地面积825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沿长江路(华南中路-华南四路)段道路北侧新建d1000mm雨水管线550米,新建d900mm污水管线550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

2.7招标范围:工程勘察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25日至20176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7153982

4.3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日期: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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