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电梯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电梯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FCG-0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电梯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
2.2建设地点:利民开发区澳门大街东侧、东侨国际小区南侧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招标规模:乘客电梯3部
2.5计划工期: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9月13日,共80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报验、用方备案,满足正常运行需求、以及后期维护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代理商需成立年限五年以上(包括五年)。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等级为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C级资质(电梯)。且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还应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作业机械安装维修2人、电气安装2人。
3.4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如出现故障报修,承诺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3.5工程开工前,中标人负责到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的不得开工。
3.6本项目针对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企业或代理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必须持有拟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另需提供加盖制造商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制造商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制造商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
(9)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10)制造商企业针对本项目给代理商企业的唯一授权书(仅限代理商企业,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1)项目负责人电梯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556712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利民东三大街1号
联 系 人:时蒙蒙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 编:150070
联 系 人:高宇磊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7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