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库房工程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65  日期2017-06-2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FSG-1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库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库房工程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

2.3建设规模:36.27平方米和240.16平方米各一座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竣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2014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省内投标人以信用手册为准,外省投标人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但需体现2014年至申请截止时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

3.2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1.1-2016.12.31)已完成的五份类似施工合同100万元及以上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21日至20176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16 (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四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省内投标人提供信用手册,外省投标人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但需体现2014年至申请截止时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

9)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址:鸡西市鸡东县

人:段辉

   话:153036706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人: 邱实 、陈茂超                      

   话:0451-84215818                

   真:0451-842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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