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学院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委托,对黑龙江省教育学院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教育学院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2017-GFCG-198
三、采购预算:10.5万元
四、采购内容:学院锅炉及设备拆除(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拆除、运送、清理等全部内容
六、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3、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拆除工程内容。
4、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5、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7、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八、获取谈判文件:
1、凡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潜在供应商在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九、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十、踏勘现场时间、地点:2017年7月17日9时、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451-82456253。
十一、答疑会时间、地点:2017年7月17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三、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401)。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451-8245625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邮政编码:1500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