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项目一期(空间磁环境实验楼、空间等离子体科学实验楼、动物培养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02  日期2017-07-10

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项目一期(空间磁环境实验楼、空间等离子体科学实验楼、动物培养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1G17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高技[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项目一期(空间磁环境实验楼、空间等离子体科学实验楼、动物培养室)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松北区规划206路以西、规划185路以北、规划207路以东                                                    

2.3建设规模:7017.69 m²,其中空间磁环境实验楼3278.38m²、空间等离子体科学实验楼2340.8m²、动物培养室1398.51m²                                                               

2.4结构/层数:空间磁环境实验楼: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局部地上1;空间等离子体科学实验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1层、局部地上3;动物培养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1层、局部设有设备夹层                                                       

2.5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791日至20181020日共38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含土建、水暖、电气、弱电、装饰、消防工程等及建筑物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内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省内申请人以信用手册为准(如以手册上交为理由不提供者,须提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官网通报结果网页证明材料),外省申请人提供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或《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但需体现20142015年度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截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近五年(20127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提供情况说明自行承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址:www.mohurd.gov.cn/docmaap)查询无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411日至20161231日)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必须完整,附有各项财务状况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71日至2017630日)内完成过至少一项严寒地区(严寒地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即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类似业绩,且单项工程造价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科研类公共建筑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须同时提供可查询网址,网址必须为国家指定官网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登记无效。如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显示年限的原因,查询不到业绩信息的,需经当地政府招标主管部门或省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登记时须同时提供,五项缺一不可,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同时承诺施工期间全职在场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并提供近二年(20155-20175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4本项目建造师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71日至2017630日)内完成过至少一项严寒地区(严寒地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即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类似业绩,且单项工程造价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科研类公共建筑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须同时提供可查询网址,网址必须为国家指定官网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登记无效。如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显示年限的原因,查询不到业绩信息的,需经当地政府招标主管部门或省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登记时须同时提供,五项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体现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且各证明材料体现的建造师必须相一致,以便核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业绩。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

3.5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设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土建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土建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装施工员(工长)2人(水暖、电气专业各1人,具备岗位证书),土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一年(20165-20175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应包括投标登记、踏勘现场、答疑会、资格审查、任一阶段的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授权代理人现场须提供身份证明备查且与投标登记的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一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7 10 日至2017 7 1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4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及本年度公示报告打印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省内投标人提供信用手册,外省投标人提供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或《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承诺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类似业绩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含可查询网址)、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含可查询网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可查询网址)、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可查询网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4)近五年内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提供情况说明自行承诺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登记无效。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登记无效。

7.2各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自行进入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3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2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要求各投标人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和投标登记时纸质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必须保持一致,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

删改或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人:王晨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寇丹、曲柠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2017年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