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消防气体灭火及电力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
消防气体灭火及电力设施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2016-GFSG-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消防气体灭火及电力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11#楼消防气体灭火及电力设施工程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与雪花西街交叉口
2.3项目规模:第一标段:约2000平方米;第二标段:10KV以下电力设施
2.4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200万元,二标段约300万元)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016年1月28日至2016 年4月20日,共84日历天
第二标段:2016年1月28日至2016 年3月20日,共5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3至5层及柴油机房气体灭火;第二标段:备用电源
2.8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其他
3.7.1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7.2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 6日至2016年 1月 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造价员、安全员);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阳光水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
联 系 人:柴资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 编:150070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