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施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38  日期2017-08-07

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7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7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香坊区、起点乐园街,终点三合路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6402.93平方米,道路长度900米,道路红线宽度40                   

2.4投资估算:约为1936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91日至201861日共27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3.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提供20171月至20176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如果投标人是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应包括获取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答疑会、资格审查、任一阶段的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授权代理人现场须提供身份证明备查且与投标登记的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一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7日至2017811日,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1-87153984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及本年度公示报告打印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0)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近三年(2014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各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寇丹、曲柠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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