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二级网、换热站、分户施工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71  日期2017-08-2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FSG-2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级网、换热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二级网、换热站施工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

2.3项目规模:设计供热面积约229.04万㎡,建设一级网管线沟长约13400m,涉及管径DN1400~DN100;建设换热站19座;建设二级网管线沟长约29000m,涉及管径DN300~DN50;分户改造面积160.5万㎡。

2.4工期要求:工程建设工期为2017年09月14日至2018年10月15日,要求施工安装于2017年10月05日前完成。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二级网施工管道沟长5500m,管道管径DN300~DN50;换热站施工22座,31套机组;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1)二级网敷设在市政道路部分:开挖管沟并完成回填,中砂填至管上皮200mm,分层进行水撼砂,施工标准需经市政验收合格(道路路面恢复及管上皮200mm以上的填砂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二级网敷设在小区道路部分:开挖管沟并完成回填,中砂填至管上皮200mm,分层进行水撼砂,其余至小区道路结构层部分原土夯实,小区道路恢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管道及补偿器、阀门、弯头、变径、三通等附件的安装;3)砌筑固定墩及检查井等土建施工;4)换热站内工艺管道(机组、管道、管件、水箱、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安装,站内照明安装,还包括:现有结构部分改造(地面、墙体、屋顶及门窗);5) 承担乙供材料;6) 二级网特殊点穿越市政道路管道施工以及负责协调沟通相关主管管理部门。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施工过程中需投标人具备协调哈尔滨市市政道路挖掘及道路封闭等管理部门的能力。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2年08月01日-2017年08月0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二级网及换热站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登记时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业绩佐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2017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