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吨/年丙酮氰醇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由于第一次发布公告投标报名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5万吨/年丙酮氰醇装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4.5万吨/年丙酮氰醇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安达市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丙酮氰醇装置 4.5 万吨/年
2.4项目金额:15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8月31日共159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备安装和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石油化工专业),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石油化工专业)及高级职称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3.2企业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工程造价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登记时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安达市铁西化工路1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455-756622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曲柠、寇丹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
日 期: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