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空间粉尘环境模拟系统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16  日期2018-05-14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 2018-GFCG-0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空间粉尘环境模拟系统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高技[2017]2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空间粉尘环境模拟系统项目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项目实施地

2.3招标内容:空间粉尘环境模拟系统

2.4交货期:

1、月尘舱容器系统:2018-12-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19-6-30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2、月尘舱真空系统:2018-12-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19-6-30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3、月尘舱热沉系统:2018-12-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19-6-30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4、月尘舱低温系统:2018-12-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19-6-30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5、月尘舱测控系统(真空热部分):2018-12-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19-6-30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6、光学系统原位测量多自由度直线运动集成机构: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2-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3-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7、月尘充电系统: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4-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7-30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8、月尘预处理及淋撒系统: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8-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9-30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9、月尘舱测控系统(月尘充电模块):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10-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0-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10、高速粉尘样品台: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3-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4-30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11、发光测量系统: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5-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6-30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12、电荷测量系统:2019-5-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20-5-1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6-30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13、火星尘舱容器系统:2018-12-31完成详细设计评审,2019-6-30完成加工运输进场,2020-1-31安装调试预验收,2020-12-31完成系统联调最终验收。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2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大型系统级热真空试验系统(直径4m或以上级别设备)的研制经验,并提供业绩合同。

3.3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业绩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外街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标准化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系人:王晨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宗南

电话:0451-55671212

传真:0451-84211281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