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新建中继泵站EPC工程总承包

来源:本站  浏览量:1677  日期2018-07-2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GFSJ-301

1.招标条件

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新建中继泵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新建中继泵站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俱乐部院内;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招标范围:铁路哈尔滨房产段“三供一业”分离供热移交改造工程新建中继泵站EPC工程总承包;

2.6招标控制价:438万元

2.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8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9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国内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71日至20187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热力管道设计业绩(管径≥DN1000)不少于三项,需提供业绩合同。

3.2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参加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

4.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月23日至2018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3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其他

6.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6.2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6.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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