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2018-GFCG-3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资金来源为部队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信息化建设项目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信息化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4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1份并提供业绩合同。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98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451-84874322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邮 编:150070
联 系 人:宗南
电 话:0451-55671212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