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运输销售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8793  日期2020-09-1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GFFW-307

 1. 招标条件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运输销售项目已被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粉煤灰运输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运输销售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3招标内容:粉煤灰运输销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5服务期:1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财务状况良好。

3.2投标人灰、渣日运输销售处理能力在1500吨以上,应至少有4台粉煤灰专用罐式运输车及灰渣专用运输车(提供车辆行驶证,若车辆为租赁车,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灰渣运输车应符合环保、交通、运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3.3投标人必须具有6000平方米以上的密封储灰仓库,以满足储灰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至少3个粉煤灰运输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备查,具体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提供以上业绩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包含服务质量情况、被服务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和证明,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29198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