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招投标风险?

来源:本站  浏览量:759  日期2021-08-04


防范风险的四个要点

1.法定招标项目要应招必招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国家从项目的属性或用途、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来三个方面对法定招标范围做了明确规定。招标采购方式具有政策刚性强、过程不可逆等特点,要坚持应招必招、宜招则招的原则。

2.加强供应商审核把关

供应商除了应当具备营业执照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照外,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物品,还要求供应商具备从事特定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同时,为了证明供应商管理水平,质量、环境、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证书也是必要的。我们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工商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对供应商的资信调查和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招投标诚信体系,将投标人诚信评价信息纳入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作为供应商星级评价的依据,并根据诚信变化情况采取升降星级管理。对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后续评标中,对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给予扣分。

3.全面反映使用单位的需求

招标的目的就是为需求服务,切实签订好技术协议,编制好招标文件是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的主要途径。技术协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对拟采购物资的技术描述,是反映招标采购物资具体而详细的内容要求,是招标采购物资的一个比较清晰的框架。技术协议提供的要求越详细、越接近采购人合法的实际要求,才能使采购结果更符合采购需求。

招标文件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用户的需求,功能描述要准备,技术指标、工艺方法、质量水平、验收标准要明确,当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时,能明白以什么档次报价可满足用户的需求。另外,商务条款、使用环境、地理位置条件也应明确,这些因素会影响到产品的配置和质量,影响到投标人的正常报价和投标方案。

4.设定好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招投标双方对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述。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不能完全照搬照抄,要根据具体的物资进行编制,尽可能进行约定和细化,使合同条款适合物资特点和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条款策划中,应结合个案实际,加强对风险责任条款和特别条款的审查,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特别条款的审查,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与转移风险。如招标人为避免因供应商违约而蒙受损失,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