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价值意蕴、现状审视与实践路径

来源:本站  浏览量:58  日期2024-03-04



编者按:

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是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廉洁校园建设、提高高校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当前,高校采购风险类型可分为思想道德类风险、制度机制类风险、岗位职责类风险、业务流程类风险、外部环境类风险五类,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定期全面排查防控、落细落实监管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促进高校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高校教学、科研及基本设施的经费投入不断加大,高校招标采购健康发展已成为助推高校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然而,高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特性导致其成为廉政风险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一直以来,高校采购管理部门是各级监督、检查、审计、巡视、巡察的重点部门,招标采购被列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因此,在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中,针对招标采购工作中关键岗位、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问题,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形成立体化、常态化、长效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价值意蕴

准确把握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价值意蕴,需要将其纳入高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视域下,深刻理解高校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招标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一直是高校廉政建设的痛点。中央纪委高度重视招标采购领域反腐败工作,将“大宗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等列为反腐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次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教育部对高校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多次开展招标采购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由此可见,加强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是高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廉洁校园建设,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是高校党的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证。高校应通过常态化分析和排查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预防招标采购腐败,对行使招标采购权力的工作人员给予教育和预警,并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提前化解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进而督促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期营造良好的权力监督制约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高校内部治理体系是否完善,治理能力是否有效,直接决定了高校的发展之路。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频发,除了客观存在的社会复杂环境和个人主观因素,更重要的是由于现有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存在缺陷和短板,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实践表明,如不能及时对廉政风险预先防范和提前化解,纠错成本会更高,产生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补救。随着高校的发展,招标采购工作量愈来愈大,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领域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薄弱环节的监督,督促高校采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提高高校招标采购工作效率,提升高校管理水平,有效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现实审视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部分省市财政部门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标准都提出,高校可以自主实施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大部分高校还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但由于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还存在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高校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较多、腐败现象频发。

(一)采购管理模式存在差异

从高校采购管理模式看,大多数高校均专门设置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招标采购活动。但这些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却是各种各样,工作规范和标准尚未统一。如有的高校设置独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校所需招标采购活动;还有的高校直接指定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校招标采购活动,具体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无论是权力高度集中的专门招标采购部门,还是权力分散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都会一定程度上存在廉政风险,导致腐败滋生。

(二)招标采购方式自主多样

从招标采购方式看,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高校可以自主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高校往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尽管许多高校制定了专门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选择采购方式的原则,但仍有高校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或是选择了条件并不符合的其他采购方式,这样既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引起质疑投诉,也加大了廉政风险。

(三)招标采购效率不能保证

从采购计划实施看,高校每年的招标采购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每年政府下达资金计划以后,尤其是一些教学实验需要的仪器设备,经常会因为招标采购环节多、周期长等,采购实施远远滞后于教学计划要求。因此,为了完成采购任务,往往会拆分项目、变更采购方式等,无法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既增加了采购成本,也降低了招标采购的效率,增加廉政风险点发生的几率。

(四)采购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从高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看,采购项目种类繁多,包含了科研仪器、基建维修、教学服务、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各个领域,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不仅要熟悉掌握招标采购领域的法律法规,还要了解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而高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设立以来,无论是领导还是工作人员,大多来源于其他综合性行政岗位,采购业务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全面,学科背景、工作经验都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采购工作需要。

(五)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不够

从高校部门设置看,学校主要分为行政部门、教学单位、科研机构、附属单位等,每个单位、部门下设许多处室、科室,机构比较庞大,招标采购项目分散较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此外,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专职监督部门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人手不足,对招标采购领域的全过程监督不到位,导致招标采购工作中的廉政风险未能有效控制,违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

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内涵要义

目前,从学术界的研究内容和高校的具体实践来看,招标采购廉政风险可分为思想道德类风险、制度机制类风险、岗位职责类风险、业务流程类风险、外部环境类风险五大类。

(一)思想道德类风险

思想道德类风险是个人思想道德领域发生的廉政风险,是指从事招标采购的人员放松了对思想道德的要求,偏离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从而导致行为失范或不当得益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容易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政治素质不高,理想信念动摇,在工作上阳奉阴违、不思进取,在生活上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从而背离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二是法纪意识淡薄。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较为薄弱,对廉政风险点排查意义、防控方法等认识不足,认为这些是党委、纪委的工作,思想上容易懈怠、放松警惕,从而有意或无意产生腐败行为。三是认识水平不足。招标采购工作人员面临繁重的采购任务、复杂的采购流程、专业的采购需求、繁冗的采购环节等,极易产生畏难情绪和厌烦思想,在招标过程中麻痹大意、得过且过,害怕担责任,从而抵触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敷衍了事。

(二)制度机制类风险

制度机制类风险是指由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健全,缺乏有效制约监督,导致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制机制不健全。高校对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参差不齐,有的高校尚未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有的高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管理混乱,尚未形成科学、规范的招标采购管理体制机制。二是规章制度不完善。高校招标采购工作量大、流程复杂,往往出现招标采购管理部门“重业务、轻理论”的现象,没有根据高校工作实际制定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或未能及时按照上级最新政策规定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招标采购工作没有形成有效制约,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三是监督工作不到位。高校对招标采购工作未能实施有效监督,大多数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仍停留在事后监督,即在收到质疑或投诉后,才向纪委、审计等部门报备,对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尚未形成完善机制,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自我监督职责、财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未能充分发挥。

(三)岗位职责类风险

岗位职责类风险是指个人或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导致出现失职渎职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岗位管理不规范。面对繁重的招标采购工作,采购招标工作人员往往一人承担了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有的人员从事招标采购业务工作多年,从未轮岗,与采购单位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形成了良好的人情关系,容易滋生控标、串标等腐败行为,不利于招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二是业务水平不全面。高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货物、服务、工程类招标采购活动,不仅要求采购人员熟练掌握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还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对学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财务报销等业务管理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否则极易让采购单位和投标单位钻空子,从而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业务流程类风险

业务流程类风险是指因招标采购业务流程不规范,可能造成权力失控或行为失范等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事前准备不严谨。目前高校经费多头管理,尤其是科研项目经费大多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有的老师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职能部门碍于人情,项目前期论证审批环节流于形式,对采购方式把关不严,导致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甚至是以时间紧、任务重等为由,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有的招标采购项目需求甚至直接交由意向供应商填写,采购技术参数指向性明显,这些问题都为廉政风险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二是事中管理有漏洞。《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对招标采购的流程和管理均提出了规范要求,财政部门更是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活动作出了详细规定,但仍有高校在招标采购管理中沿用“惯例”,如招标文件不公开发布,随意收取投标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指定评审专家,评审结果未及时公布等,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廉政风险点。三是事后履约不严格。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往往比较关注开评标过程,对招标采购后的签订合同、履约验收环节重视程度有所下降。有的老师在意向单位中标后,与中标单位私自约定合同条款,或者不签合同先供货,又或者货未到先付款;有的项目履约后未验收或草率验收,给学校资产造成损失,也带来了很大的廉政风险隐患。

(五)外部环境类风险

外部环境类风险是指为了达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有关人员对从事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其他非正常影响,从而导致行为失范、失职渎职等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招标采购法规政策变化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国家多次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修订,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也按照职能划分每年对招标采购政策进行调整,这就要求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上级法规政策。此外,由于法律法规本身具有宏观性,需要高校对校内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否则将影响招标采购的有效性,容易引起质疑、投诉。二是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大。一些招标采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拘小节,从接受供应商小礼品、吃请开始,最终走上了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道路。这些人除了自身修养不足外,社会环境的压力和诱惑也是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部分原因。一些供应商在得到招标信息后,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路,长时间工作在招标采购管理岗位的人员,意志薄弱、经不住诱惑,致使腐败行为的发生。

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路径

针对高校招标采购领域在这五种类型廉政风险点中的问题,立足高校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以期促进和完善高校招标采购领域工作更加廉洁高效。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高校招标采购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依据法规政策,又要符合学校实际制定;既要服务于教学科研,又要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一是结合业务,制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评审专家管理制度、代理机构考核制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等,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实现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二是量化考核,针对采购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效益,如采购周期、资金节约率、使用单位满意度等,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深化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从而提高招标采购效率,有效预防腐败。

(二)定期全面排查防控

高校要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制,定期分析风险内容,确定风险等级,形成廉政风险点清单,制定切合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使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熟知岗位责权和廉政风险点,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构建,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落细落实监管责任

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高校要明确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主体监督责任,负责对全校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凝聚纪委、巡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合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机制,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全过程监督招标采购活动中权力的运行情况,杜绝采购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2021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高校在招标采购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职能部门、项目使用部门、经费管理部门等有关领导干部的监督,使监督落实到有关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日常,在监督中进一步提升管控工作成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五)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

抓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离不开日常教育和提醒,高校必须建立廉政教育提醒机制,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廉政风险教育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精选招标采购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从实际出发,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举办廉政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结语

高校只有对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招标采购活动实践,制定切合实际的制度,完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才能对招标采购领域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高校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机制建设,是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实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针对招标采购领域各类廉政风险点,高校应构建廉政教育警示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控体系,构建长效机制,推动高校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王德丽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