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学习园地 > 开标后是否允许提交投标文件副本?




问题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一正三副投标文件,有一家投标人仅密封递交了正本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允许该投标人在开标后补交投标文件副本?

解析

不允许。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尽管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正本,但在投标截止时,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副本。因此,该副本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依法不得接收。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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