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纪念塔东广场地下车库改造维修项目建筑智能化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FSG-119
1.招标条件
防洪纪念塔东广场地下车库改造维修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防洪纪念塔东广场地下车库改造维修项目建筑智能化施工
2.2项目地点:尚志胡同26号地下停车场
2.3项目规模: 2500平方米
2.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2015年 11 月 1 日到2015年 11 月 20 日 共 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图纸只提供纸质图纸。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天合街58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
电话:0451-84215818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