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87  日期2015-10-16

   

本招标项目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以黑龙江省总队医院请示文件批准。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的委托,对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15-GFCG-118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标包划分:四个包共195万元 (其中第一包:21.9万元,第二包:22.5万元,第三包:78.5万元,第四包:72.1万元)

五、招标内容: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一包

1

眼科AB

1

2

热牙胶根充系统

1

3

可视喉镜

1

第二包

1

微波治疗仪

1

2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

3

红蓝光治疗仪

1

4

监护仪

2

5

显微镜

1

第三包

1

超声刀头及摄像系统

2

2

中药电煎煮锅

1

3

病床

200

4

紫外线循环风

12

5

三分类血球计数仪

1

6

尿液分析仪

1

第四包

1

核心交换机

3

2

多功能网关

1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第一至四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第一至四包交货地点:武警黑龙江总队医院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包含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A、拟参加本项目第一至三包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协议等)。

B、拟参加本项目第四包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等保测评服务机构针对此项目的合作授权书原件。

C、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D、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E、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第一包至第三包资质的要求者:

(1)制造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理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凡符合第四包资质的要求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保测评服务机构针对此项目的合作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办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九、招标文件售价:200/包,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58

联系人:杨戈、王晓华

联系电话: 84889551、8488948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宗 南

电  话:0451-55671212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1016